应如何确定房屋结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

发布时间:2020-08-26

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如何确定,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明确规定。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目前约有25亿㎡的房屋急需进行房屋鉴定与结构加固措施,而在如此繁重加固工程情况下,经验不足的房屋结构加固设计人员占比较大,因此致使时有加固工程失误案例发生。那么如何确定房屋结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对于房屋结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原则,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以下简称"混凝土加固规范") 第3.1.7条有所规定:

房屋结构加固

1)房屋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业主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

2)当房屋结构加固材料中含有合成树脂或其他聚合物成分时,其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宜按30年考虑;当业主要求房屋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为50年时,其所使用的胶和聚合物的粘结性能,应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检验。

房屋结构加固

3)使用年限到期后,当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并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

4)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检查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 但第一次检查时间不应迟于10年。

5)当为局部加固时,应考虑原建筑物剩余设计使用年限对结构加固后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

但是房屋结构加固牵涉面较广、不定性多而繁杂且综合性较强,以上规定似过于原则,尚未考虑到结构加固的多种复杂情况,中青建筑加固认为下列几点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探讨:

房屋结构加固

1)既有建筑物服役年限长短不同,其剩余可靠度亦各不同,若加固时均按30年考虑,似过于笼统。

2)既有建筑物由于增层或改造所致的加固与一般结构构件所致的加固彼此差异较大;前者需考虑新老部分组合其使用年限应如何协调;后者加固处理措施相对较单一。

3)对于可变作用即楼面活荷载、风荷载和雪荷载标准的取值问题应予考虑。因"荷载规范"是按设计基准期50年考虑的而加固结构应按加固后下一目标使用期(比如30年)取值,两者显而易见应是不同的。另外加固材料性能实际上取值亦有不同的。

4)针对某些遭受偶然事件如爆炸、火灾击等引起或是危房已被判"死刑而缓期执行"的抢险加固或急需临时加固的也应区别处理。

5)对某些经验尚不足的加固技术,如使用胶粘剂或其他聚合物的情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耐老化等问题,其加固后结构的性能是否能与原结构的性能相同也必须进一步研究。

我们认为在确定房屋结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时,上述问题必须予以考虑,尽可能定得细一些,致使设计能够更经济合理、技术可靠。

上一篇:惠州房屋增层扩建,做好惠州地基基础加固是关键! 下一篇:最实用的东莞厂房加固攻略!
广东中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